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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】段朝立墓

  段朝立墓位于南河镇坪上塆村东北向约150米处,座西北朝东南,墓碑是变质岩麻石,墓碑高1.05米,宽0.7米,两侧为阳刻缠枝花,碑荆花纹牌式、有牌式华盖、立柱、座基图案有三部分组成,坚式直排三行文字组成,首行见囗囗囗。碑文可见“英山县知县段公朝立之墓”字样。根据《英山县志》记载,咸淳三年(1267)段朝立以罗田东治河乡僻民劳奏于朝,请另置司以统之,宋高宗赵棋准奏,于咸淳六年(1270)任英山县知县,卒于1275年.该墓为英山县历史上首任知县墓,墓对于研究英山县治文化史具有一定意义。

    1986年1月12日,段朝立墓被英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    2008年3月27日,段朝立墓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保护单位。